当前位置:首页 > 内容详情

终末期肺病诊断标准(终末期肾病治疗方案)

2024-06-24 02:10:30 作者:佚名
买帖  |修改  | 投诉  | 刷新  | 

泰康人寿就医绿通升级为四十种重大疾病,请问这四十种重大疾病分别是什么?

【40种重大疾病定义】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 重大器官移植专或造血干属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 多个肢体缺失、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 良性脑肿瘤、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 深度昏迷、13. 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 瘫痪、16. 心脏瓣膜手术、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 严重脑部损伤、19. 严重帕金森病、20. 严重Ⅲ度烧伤、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 语言能力丧失、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 主动脉手术、26. 多发性硬化、27. 终末期肺病、28.颅脑手术、29. 脊髓灰质炎、30.严重肌营养不良症、31.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32.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33.艾滋病、34.系统性硬皮病、35.重症肌无力、36.持续植物人状态、37.严重心肌病、38.象皮病、39.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40.坏死性筋膜炎

医疗保险包含哪32种疾病

1.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 原位癌;

(2) 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 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 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 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 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 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见10.18);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见10.19);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见10.20)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 肝性脑病;

(3) 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 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9.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持续性黄疸;

(2) 腹水;

(3) 肝性脑病;

(4) 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12.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13.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见10.21)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14.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眼球缺失或摘除;

(2) 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 视野半径小于5度。

15.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16.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我们只对被保险人在65周岁前被确诊患有本病承担保险责任。

18.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19.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我们只对被保险人在65周岁前被确诊患有本病承担保险责任。

20.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23.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 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

② 网织红细胞<1%;

③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25.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26.多发性硬化 被保险人因脑及脊髓内的脱髓鞘病变而出现神经系统多灶性(多发性)多时相(至少6个月以内有一次以上(不包含一次)的发作)的病变,须由计算机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已经造成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持续至少180天。

27.终末期肺病 被保险人患有终末期肺病而出现慢性呼吸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肺功能测试其FEV1持续低于0.75升;

(2) 病人缺氧必须广泛而持续地进行输氧治疗;

(3) 动脉血气分析氧分压低于55mmHg。

理赔时必须提供以上三项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检查报告。

28.颅脑手术 被保险人确已实施全麻下的开颅手术(不包括颅骨钻孔手术和经鼻蝶窦入颅手术)。

因外伤而实施的脑外科手术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理赔时必须提供由神经外科医生出具的诊断书及手术报告。

29.脊髓灰质炎 指由我们认可的神经专科医生确认是因脊髓灰质病毒感染以致表现出运动功能障碍或呼吸功能减弱,并造成瘫痪。

非脊髓灰质炎感染导致的麻痹性瘫痪,以及其它病因导致的麻痹,例如格林巴利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30.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指一组原发于肌肉的遗传性疾病,临床表现为与神经系统无关的肌肉无力和肌肉萎缩。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肌肉组织活检结果满足肌营养不良症的肌肉细胞变性、坏死等阳性改变;

(2)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31.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指被保险人因为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已经接受了外科开腹手术治疗,以进行坏死组织清除、坏死病灶切除或胰腺切除。因饮酒所致的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或经腹腔镜手术进行的治疗不在保障范围内。

32.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指异常增生的绒毛组织浸润性生长浸入子宫肌层或转移至其他器官或组织的葡萄胎,并已经进行化疗或手术治疗的。

中医对间质性肺病的认识与治疗

一、中医对间质性肺病的认识

肺纤维化是现代医学病名,祖国医学无此病名记载,但根据临床表现属于中医“喘证”、“肺瘘”、“肺痹”等疾病范畴。其病位主要在肺,其病机为肺虚津气失于濡养所致。如《素问?脏气法时论》云:“肺病者,喘咳逆气,肩背痛,汗出。”。《素问?至真要大论》云:“诸气愤郁,皆属于肺”,“诸痿喘呕,皆属于 上。”《素问?逆调论》曰:“夫不得卧,卧则喘者,是水气客也。”《巢氏病源论》谓:“肺主气,邪乘于肺则肺胀,胀则肺管不利,不利则气道涩,故上气喘逆,鸣息不通。”如《灵枢?经脉篇》指出:“是主肾所生病者,口热舌干,咽肿上气,嗌干及痛”。《内经》指出本病的主要症状有“不得卧、行而喘者”,“劳则喘息汗出”、“烦满喘而呕”。《金匮要略》有“脉沉小迟名脱气,其人疾行则喘……”此与本病劳力性呼吸困难颇为相似。《景岳全书》云:“实喘之症,以邪 在肺。虚喘者,气短而不续……慌张气怯,声低息短,皇皇然若气欲断,提之若不能升,吞之若不相及,劳动则甚,而惟急促似喘,但得引长一息为快。”又云: “水病为喘者,以肾邪干肺也。”《医门法律》云:“肺痿者,其积渐已非一日,其寒热不止一端,总由胃中真液不输于肺,肺失所养,转枯转燥,然后成之。…… 凡治肺痿病,淹淹不振,……故行峻法,大驱涎沫,图速效,反速毙,医之罪也。”清代王九峰说“气息短促,不能接续,提之若不能升,咽之若不能降,呼吸之 气,浑如欲绝”。这些描述与本病的主要临床症状颇为相似。本兵病机多从肺、肾入手,以气阴亏虚立论,此外有些医家认为痰、瘀与本病有关,如宋?陈无择云: “夫五脏皆有上气喘咳,但肺为五脏华盖,百脉取气于肺。喘既动气,故以肺为主”;王九峰认为《内经》以邪之所凑,其气必虚。肺合皮毛,风邪易袭,邪气以从 其合。肺中津液不归正化,凝结为痰,屡有伤风、咳嗽气促之患,喉间作痒,金水枯燥,可以知而无疑,此不但说明本病与痰有关,而且还指出了本病容易导致感染。而唐容川则有“瘀血乘肺,咳逆喘促”的论述,指出瘀血亦是本病的病机之一。

以上说明,肺纤维化难以用单一病机来阐释,其病位在肺、肾,病性为本虚标实,病机涉及虚、滞、毒三个方面,现分述如下:

1、虚

祖国医学认为,人体的呼吸运动主要与肺肾的功能密切相关。肺主气、司呼吸,呼吸固然是肺的功能,其中呼气是靠肺的宣发作用,吸气是靠肺肃降作用,但是吸气的降纳,必需得到肾的摄纳作用的帮助,才能很好地完成,如清?何梦瑶云“气根于肾,亦归于肾,故曰肾纳气,其息深深”和林佩琴云“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 根。肺主出气,肾主纳气,阴阳相交,呼吸乃和”等论述都表明呼吸运动也依赖肾的功能正常。原因已明或未明的致病因子侵入人体,留滞肺内,损害肺脏,造成肺 气虚,在脏腑则为短气、喘促、咳嗽,在肌表则为易感冒;肺病虚损,病穷及肾,则肾气虚弱,不能纳气归元,气浮逆于上,则为喘促,动则尤甚等。现代研究发现,肾与机体的免疫状态关系最切,肾气亏虚时免疫功能异常,CD8增多,CD4/CD8失去平衡则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最虚之处,便是容邪之处,病毒入侵,痰瘀互结,造成肺纤维化。治当补肾纳气,但久病已入血络,兼之神怯瘦损,辛香刚燥之品,决不可用,选通血络宜润补之剂,勿投燥热劫液 之品,治宜辛甘润补,如巴戟天、黄芪、仙灵脾、桑寄生、紫河车、补骨脂等药。

2、滞

肺纤维化主要是邪毒入络导致肺肾功能失调而产生痰、瘀阻于肺络,从而发生一系列的病理变化。肺主行水,为水之上源,在水液代谢过程中,继“脾气散精”后, 有“通调水道”之作用,若肺气亏虚,津气散布失调,潴为痰饮;肺主治节、朝百脉,助心脉而行血,若肺气不足,肺中之血凝而留止,故产生瘀血。肾藏精,精生髓,髓生血,阴精亏虚,则血生化乏源,或阳气亏虚则血液运行无力,均可致血瘀;肾者,水脏,主津液,具有蒸化水液,分清泌浊之功能,肾虚气化无权,水液停 滞为痰饮。痰和瘀可同时而成,也可因痰而致瘀,因瘀而致痰,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最终出现痰瘀同病。痰瘀阻痹肺络则为胸闷气短、咳嗽咯痰、面暗唇紫,舌质暗或淤斑等;流注关节则可形成杵状指。现代研究发现肺纤维化的病理特点早期系肺泡壁血管扩张、渗出、炎性细胞浸润,肺泡腔内有浆液蛋白和脱落的上皮细胞, 些改变与中医血瘀相关,予以活血化瘀药,治疗后炎症明显减轻,说明炎症是血瘀的表现之一。肺纤维化乃宿疾久病,肺络中痰瘀沉锢,或经年累月,外邪留着,气血皆伤,其化为败血凝痰,混处经络,已不是一般草木之品所能取效,反易使正气耗散而病邪日益锢结,治当通络逐瘀,如三棱、莪术、半夏、南星之品,甚则可用 虫类药如全蝎、蜈蚣、穿山甲、地龙等以达“血无凝着,气可宣通”的目的。

3、毒

元气发于肾,通行全身,是脏腑和诸经脉生理活动的动力;卫气根于元气,有防御外邪入侵的功能。肺纤维化患者多先天肾气亏虚,御侮能力低下,再加上长期应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损伤机体免疫功能,易致外邪入侵,临床上多以风温热毒之邪多见,入侵之邪与体内的痰瘀交结,蕴久化热,使病情加重,而出现咳嗽、痰黄、 发热等症状。临床上,肺纤维化患者常因肺内反复感染而使咳喘加重,甚至成为致死的主要诱因。目前已有较多证据证实肺纤维化为一病毒感染性疾病,与EBV、流感病毒、巨细胞病毒以及引起SARS的冠状病毒感染呈明显的相关性,因此应当积极抗病毒治疗,而许多清热解毒的中药均具有较强的抗病毒的作用,如板蓝根、金银花、连翘、大青叶、穿心莲、半枝莲、山豆根、鱼腥草等皆可选用。

由于肺纤维化病机复杂,既有肺肾之气亏虚,又有邪毒羁留,痰、瘀交结之特点,故采用单一的治法组方取效很难,必须用辨病与辨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方法来认识本病,针对其病机,融补肾纳气、化痰逐瘀、清热解毒等多种治法于一炉,随证加减,方可达到改善患者症状,提高患者生存及生活质量。

二、肺纤维化主要症状及诊断标准

主要症状:①呼吸困难 劳力性呼吸困难并进行性加重,呼吸浅速,可有鼻翼煽动和辅助肌参予呼吸,但大多没有端坐呼吸。②咳嗽、咳痰 早期无咳嗽,以后可有干咳或少量粘液痰。易有继发感染,出现粘液脓性痰或脓痰,偶见血痰。③全身症状 可有消瘦、乏力、食欲不振、关节酸痛等,一般比较少见。急性型可有发热。

常见体征:①呼吸困难和紫绀。②胸廓扩张和膈肌活动度降低。③两肺中下部Vekcro罗音,具有一定特殊性。④杵状指趾。⑤终末期呼吸衰竭和右心衰竭相应征象。

肺纤维化的诊断标准:

诊断主要根据临床特征、胸部X线表现,肺通气及弥散功能、病理活检、及排除其他原因导致的间质性疾病。根据是否有外科肺活检的结果,有2种确诊标准:

确诊标准

1、外科肺活检显示组织学符合普通型间质性肺炎的改变。

2、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排除其他已知的可引起ILD的疾病,如药物中毒、职业环境性接触、和结缔组织病等;②肺功能检查有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伴弥散功能下降;③常规X线胸片吉HRCT显示双下肺和胸膜下分布为主的网状改变或伴蜂窝肺,可伴有少量磨玻璃样阴影。

确诊标准二 无外科肺活检时,需要符合下列所有4条主要指标和3条以上的次要指标。

1、主要指标:①除外已知原因的ILD,如某些药物毒性做用、职业环境接触史和结缔组织病等;②肺功能表现异常,包括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肺活量VC)减 少,而FEV1/FVC正常或增加)和(或)气体交换障碍(静态/运动P(A-a)O2增加或Dlco降低);③胸部HRCT表现为双下肺和胸膜下分布为 主的网状改变或伴蜂窝肺,可伴有极少量磨玻璃样阴影;④TBLB或BALF检查不支持其化疾病的诊断。

2、次要诊断条件:①年龄>50岁;②隐匿起病或无明确原因的进行性呼吸困难;③病程≥3个月;双肺听诊可闻及吸气性Velcro罗音。

三、肺纤维化的治疗原则

治疗原则:

1、糖皮质激素为本病首选药。

2、免疫抑制剂用于糖皮质激素效果不佳者或联合糖皮质激素进行治疗。

3、中医中药治疗。

4、其他对症措施:如氧气疗法,抗生素治疗控制肺部感染等。

5、肺移植。

用药原则:

1、轻症者用糖皮质激素治疗,重症者加用免疫抑制剂硫唑嘌呤。

2、重症或急性型者宜用大剂量氢化可的松作冲击疗法。

3、联合中医中药可减轻激素或免疫抑制剂的副作用。

辅助检查:

本病诊断困难,应排除致肺间质疾病的其主要原因并作相应检查。肺活检与支气管肺泡灌洗液检查是诊断本病的主要依据。

疗效评价:

1、治愈:临床症状基本消失,肺功能基本恢复正常,胸片肺部病源几乎消失。

2、好转:临床症状减轻,肺功能损害有所恢复,胸片病源减少。

3、未愈:症状、体征、肺功能及胸片均无改善。

西医治疗:

(1)药物治疗IPF的首选治疗方案是糖皮质激素与细胞毒性制剂的联合应用。但是,这种治疗方案不适用于年龄>70岁、极度肥胖、伴随心脏病、糖尿病和骨质疏松症的患者。

①联合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硫唑嘌呤或糖皮质激素+环磷酰胺。

糖皮质激素

一般采用强的松口服,初始剂量为每天0.5mg/kg,连续4周;第5周开始减量为每天0.25mg/kg,连续8周;第13周减量为每天0.125mg/kg,并维持治疗。

硫唑嘌呤 服用剂量为每天2—3mg/kg,最大量150mg/d。通常以25—50mg为起始剂量,每1—2周增加25mg,直至每日最大剂量。

如果没有严重并发症或不良反应,联合治疗时间不应短于6个月。治疗6—12个月后,如果病情改善或稳定,则继续联合治疗。如果病情加重,应该停药或改变治疗方案。治疗满18个月后,是否继续治疗需要根据临床反应和病人的耐受性而作决定。

②秋水仙碱0.6mg/次,每天服用1—2次。对于糖皮质激素不能耐受或治疗无效者可以考虑使用。

③N-乙酰半光氨酸具有抗氧化作用,长期大剂量(600—1800mg/d)应用对IPF患者可能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

(2)肺移植

内科治疗无效的病人预后很差,是肺移植的适应症,多选择单肺移植,相对禁忌症为:不能适应社会心理、心、肝、肾功能不全;年龄在60岁以下。目前肺移植的5年成活率达50%—-60%,早期多死于排异、感染或心衰。

(3)其他治疗

①肺康复治疗与心理治疗

②氧疗:适用于有低氧血症的患者

③对症治疗:祛痰、止咳和平喘治疗能暂时缓解部分病人的症状

④并发症治疗:如并发肺动脉高压和肺心病可以给予扩血管药,如开博通等,帮助降低肺动脉压力,改善心功能。如并发感染则给予抗感染治疗。

截止目前,对肺纤维化缺乏令人满意的治法,据资料统计显示,治疗后一段的5年生存率

陈晓峰、杨志胤、朱余明这几位上海专家谁资格最老

陈晓峰

上海华山医院胸外科科主任,教授,主任医师,医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肺癌杂志》《中华结核与呼吸杂志》《中华实验外科杂志》《中华医学杂志》英文版及《国际外科学杂志》编委及特邀审稿专家。上海市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中华医学会胸心血管外科青年委员,上海市医学会肿瘤靶分子专委。国内最早开展纯胸腔镜肺癌根治术人之一。主持及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三项,主持上海市科委重大资助项目一项,主持及参与完成上海市科委基金资助项目三项。近几年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国家级核心杂志40余篇,国外杂志SCI收录12篇,分别刊登在《Clinical Cancer Research》《Lung Cancer》《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CANCER RESEARCH》等。主编及参与编写胸外科专著5部。

擅长胸部恶性肿瘤的外科治疗,尤其是肺癌、纵膈肿瘤、贲门癌、食管癌、肺结核的外科治疗;对局部晚期肺癌的外科治疗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在肺减容手术,气管、隆凸、上腔静脉切除人工血管置换术、气管支气管成形术,肺动脉及支气管双袖式切除术有更深入的研究。在胸腔镜微创手术治疗早期肺癌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有很高的造诣。本人每年完成肺癌根治术(包括胸腔镜下肺癌切除术)等开胸手术550 余例。

杨志胤

从事胸外科临床工作近30年,擅长肺癌、食道癌、纵膈肿瘤的诊断与手术治疗。国内最早开展胸腔镜微创治疗胸部疾专家之一,特别对肺部小结节的临床诊断有很高的造诣,有"火眼金睛"之称,尤其擅长微创下肺叶切除和解剖性肺段切除,对于胸部局部晚期肿瘤手术有极为丰富的经验。带领团队完成国家973项目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两项,市级课题多个并收获多项科技成果奖及专利。撰写医学论文数十篇,其中SCl收录12篇,主编专著巜心胸外科疾病综合诊治与手术要点》。

现任:中国肺康复学会常委,中国医师学会手汗症专家委员会全国委员;中国吴阶平医学基金会交感神经分会常委,中国医师学会上海胸外科分会委员,上海市医疗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科委专家委员会委员。

福建省医学会心胸外科分会委员,从事心胸外科工作20余年。特别是对疑难病例的诊治,危重病人处理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水平。

朱余明

男,胸外科行政副主任 主任医师,自1988年起在上海市肺科医院从事胸外科工作,主要从事肺癌的规范化治疗,食管、纵膈疾病的外科治疗及难治性结核的外科治疗。96年起开展胸腔镜、纵膈镜等微创外科临床研究,积累了十余年微创外科经验。“电视胸腔镜手术治疗在肺外科的应用”项目荣获2011年度(第十届)上海市医学科技二等奖。近十年从事终末期肺病的外科治疗临床研究,”肺移植项目“获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及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各一次,2005年起担任胸外科针麻研究室主任,承担国家级973针麻课题一项,主持市科委课题1项及多项局级课题.并担任中国针灸学会针刺麻醉分会理事。目前任上海市肺科医院胸外科主任医师,胸外科行政副主任。学术任职:中华医学会胸心外科分会胸腔镜学组委员,上海医学会胸外科分会委员,医促会胸外科分会常委,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胸外科分会常委,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胸外科分会副主任委员,围术期分会常委,上海抗癌协会胸部肿瘤专业委员会肺癌外科学组主任委员。